我所组织2016年度春季业务学习

更新时间:2016/3/23 14:33:49 浏览次数:

2016年2月18日,我所组织了律师事务所春季业务学习,由王长林主任主持。本次学习为期两天、学习内容分为五个板块,讲授人均为我所律师。夏俊主任就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以物抵债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审理纪要作详细讲解;王巍律师讲课内容为公司法司法解释;沈昕、宋敏寅律师对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结合实务作讲解;有关行政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由林宁律师作授课;由王长林主任就律师实务——合同审查和修改规范,以其多年的律师实务经验作详细讲课。2016年2月19日,我所本次春季业务学习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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